管家系列(十一):婚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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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/12/04

作  者: 蔡茂堂 牧師

  經: 【以弗所書五章21~33節】

  理: 蔡明岳 弟兄

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。我們上一次講到怎麼樣愛自己,在所有的關係當中,自己與自己的關係最重要,在你學會愛自己之後,我想人世間的關係,再來應該是愛我們的配偶,為什麼這個關係那麼重要呢?因為在所有的關係當中,只有這個關係被上帝拿來預表基督與教會的關係。神與人的關係,是由這個關係來作預表,所以這個關係是很特別的,而且在所有人類制度當中,這個關係是由神親自設立的,因此我們要一起來思想,在婚姻當中神給我們的教導是什麼?我們應當怎樣經營我們的婚姻?如果你現在正在婚姻裡面的,可以反省一下你們的關係是怎樣的,如果你現在還不在裡面的,你可以開始規劃。未來可以按照神的教導,來經營婚姻。

Ⅰ、引言:五倫之始 (三字經)

        華人或台灣人非常重視婚姻的關係,在所有人類五個最重要的關係當中,婚姻是所有關係的開始,或說是五倫中之大倫,「五倫者,始夫婦。」這是三字經裡面所提到的。有好的婚姻關係,才有好的親子關係,所謂的「父慈子孝」,一定是建立在好的夫婦關係上,這樣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才會敬重父母,對國家盡忠,對朋友有信用等等,所有的人倫的關係中,基本就在婚姻的關係裡面,所以非常的重要。我說過,整個婚姻的開始是神幫亞當造一個夏娃,這個故事也成為基督教談到婚姻關係的最基礎,保羅也用到這一段故事,耶穌也用到這段故事,特別有一句話反覆的被想到,就是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(創2:24)我想這句話是最高的教導,從舊約到新約都一樣,讓我們再從聖經裡面來看,神心目中的婚姻是怎麼樣的。

Ⅱ、伊甸情歌

1、配偶幫助

        第一個,聖經講到設立婚姻的目的,是配偶與幫助。我要說明一下,在沒有造夏娃以前,亞當不是男人,因為沒有女人就沒有男人,男人是因為有女人他才叫男人,在沒有夏娃以前,亞當叫做「人」,不叫「男人」,因為聖經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(創2:18)那人是指亞當,他代表女人夏娃,代表所有的人,這句話我的解釋是「人獨居不好,需要配偶幫助。」可是有人把它解釋成「那人是男人」,所以男人獨居不好,要女人來幫助,反之女人獨居,不需要人幫助,因為那人是講男人,這是一種解釋。或是說,男人是主角,女人是配角,因為她是幫助者,這個有很多不同的解釋。目前的瞭解,幫助者不是配角,幫助者有時候是更重要的,在整個舊約的幫助者所提到的是耶和華,所以我們要小心,不要以為,女人是幫助的,就比較差,是次等的,男人是主要的,過去傳統有這樣的解釋,現在已經不這樣看了。

2、肋旁骨肉

        很奇怪的是,她是從男人的肋旁取出來造的一個女人,這兩個意義,一個是,她是跟他最親近的,是在他的肋旁。第二個意思是說,這是跟他同樣的,是「…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…」(創2:23節)我們華人講骨肉是指我們的孩子,對希伯來人來講,骨肉是講他們的配偶,很特別,聖經在這裡告訴我們,男人是什麼樣子,女人就是什麼樣子,因為她是從他的骨肉中做出來的,所以我們不能在男女當中看出有什麼不同,是所謂同樣的尊貴,同樣的本質。有人說男人用土做的,如果女人是上帝用土做的也是可以,只是到時候就會爭吵說,你的土比我的土還要土,這是一個問題,既然是從男人的土做的,所以女人多土,男人就多土;男人多土,女人就多土,一樣土。所以這是強調本質上的一樣,也是提到彼此的親近。

3、離開連合

        第三個是婚姻的重點,華人的婚姻很多失敗在這一點沒有辦法做到,就是離開與連和,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(創2:24節)這三句話很簡單,可是卻把婚姻的困難,與婚姻必須要經歷的過程,簡潔的描述出來。很多華人的家庭是離不開父母,或是父母離不開孩子,上一代要干涉下一代的婚姻,這是我看到婚姻中,太多太多的痛苦是這樣來的,是離開的過程有問題。連合也不容易,兩個完全不同的性別,不同的性格背景,要完全連合到成為一體,從我已經結婚三十年來看,這是一生努力的目標,是一個不容易的目標,也是一個理想,婚姻最高的理想,就是在一體的狀況下,不分彼此,沒有高低,沒有單向的關係,是完全互相的關係,這是最高的理想。

4、袒裎坦誠

        最後一點提到的是,夫妻之間一個婚姻成功很重要的因素,我把他用兩個「坦誠〝坦裎〞」來講。「坦裎」是指身體的坦誠,而「坦誠」是內心的坦誠。就像這張圖一樣,他們不需要遮蓋自己的身體,他們對上帝所造的身體是可以坦然在對方面前坦裎的,夫妻的性生活是坦然的。可是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內心的坦誠,在異性的關係當中,我們沒有什麼東西必須要對我們的配偶遮掩,簡單講就是我們沒有外遇。所以這個坦誠不只是身體的坦裎,還有內心的坦誠,我覺得這兩個是必須的,因為兩人之間沒有羞恥,沒有見不得人的事情,如果有這個當基礎,婚姻就幸福,「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。」(創2:25)這是很簡單的幾句話記載在創世記裡面,但卻把神對婚姻的期待說明出來。

Ⅲ、墮落扭曲

1、指責卸責

        可是很不幸的到了第三章,婚姻就起了變化,第一個問題就是開始推卸責任,「那人說:你所賜給我、與我同居的女人,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,我就吃了。」(創3:12)亞當將他該負的責任推給夏娃,夏娃不能推給亞當,就推給那條蛇,往往夫妻婚姻出了問題,第一個現象就是指責對方,不願負責任。如果家裡發生了事情,或孩子出了事,夫妻常會互相責怪說:「都是你,你家的種不好。」「我上班,你只在家裡照顧孩子,結果把孩子照顧成這樣,你怎麼當媽媽的。」不曉得你有沒有聽過類似這樣的爭辯,不願意一起承擔責任,認為應該由對方來承擔責任,這樣的婚姻已經扭曲了,這是在墮落以後的情形。

2、戀慕管轄

        接下來聖經提到:「…你必戀慕你丈夫;你丈夫必管轄你。」(創3:16)這是所有夫妻不平等的來源,這是墮落以後一個不良的後果,夫妻是戀慕和管轄的關係。戀慕這兩個字不容易解釋,有人說是「太太很愛老公,可是老公很兇,反過來管他老婆。」這是一種解釋。把戀慕解釋成愛戀,可是我的解釋是根據創世紀第四章7節,上帝對該隱說:「…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。他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他。」這裡用的這兩個字是對稱的,所以戀慕並不是善意的愛戀,是好像豹要戀慕她的獵物一樣,是要把牠吃掉的。所以在這裡我的解讀是,婚姻關係一旦扭曲以後,彼此的關係不再是第二章那種完美成為一體的關係,而是互相要爭權,要贏過對方,就是你有政策,我有對策,大家來拼;你當這個,我就做這個,跟你對抗。夫妻關係中已經失去那種互相幫助,互相扶持的關係,已經變成要想辦法贏過對方的情況。台灣的婚姻有一怪現象,我常常聽說,結婚前母親教女兒,嫁過去後要怎麼做才不會被老公壓到腳下去,爸爸也教兒子,媳婦娶過門後,要一進門就要把她壓的很順服,奇怪?還沒有結婚就先有要怎麼樣把對方壓下去的想法,這個婚姻一開始就有問題了,整個態度都不對,不是如何互相扶持、互相幫助,而是怎麼樣互相爭權。

3、 生育苦楚

        再來是婚姻當中最快樂的事,就是有下一代,有小孩,可是婚姻一出了問題,連養育下一代都變成很苦。「又對女人說: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;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。」(創3:16)

4、勞苦糊口 (創3:17)

        婚姻要繼續下去,常常需要工作,工作也變得沒有意義,變得很痛苦,所以整個婚姻一扭曲,我們親子關係出了問題,甚至我們的工作也出了問題,如果夫妻不好好相處,先生上班成了重擔,妻子家裡的事也常常會做不好,就會很苦,整個問題都糾結在一起。「又對亞當說:你既聽從妻子的話,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,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;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。」(創3:17)

Ⅳ、耶穌教導

1、上帝配合

        從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,到耶穌基督來的時候,整個以色列人的婚姻已經變形,變形到一個程度,完全是男性沙文主義,我們叫父權時代Patriarchy。就是以男性為主,女人好像不算人,像附屬品一般,而且男人隨意就可以休妻叫老婆走,沒有問題的。有人就跟耶穌提到這樣的現象,問他的看法怎麼樣?耶穌在這裡談的是婚姻失敗帶來的問題,耶穌說:「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(太19:6)耶穌所根據的就是創世紀第二章24節說: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既然是一體,就不能分開,強調是不能分開,所以離婚是上帝不喜歡的。

2、心硬許可

        但是法利賽人說:「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,就可以休他呢﹖」(太19:7)這裡產生一個很大的問題,到底基督教是不是可以離婚?摩西說錯了嗎?耶穌沒有說摩西錯,耶穌的回答很有意思,他說:「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,所以許你們休妻,但起初並不是這樣。」(太19:8)這個「許你們」要小心啊,「許」就是無奈,「許」就是不得已,你們在一起比分開還慘的時候,上帝才「許」你們分開,但是這個絕對不是上帝要我們結婚的目的。我們離婚,絕對不是神要的,只是神有時候會「許」。有的人因此說基督徒可以離婚,這樣的回答就是不曉得耶穌講這句話的意思,因為他們挑戰耶穌:「如果你說不可以,那為什麼摩西說可以?」所以基督徒不是不能離婚,離婚上帝不高興,因為耶穌是說「許」,不是說「要」,這樣了解嗎?那種被迫和無奈,當你們的婚姻弄到一個心硬的程度,弄到在一起比分開更慘的時候,上帝說:「…好吧。」

3、姦淫毀盟

        還有一種情形上帝會說你們離開,是因為已經沒有婚姻了,那就是在婚姻當中產生婚外情,婚外情很可怕,連耶穌都說這種婚姻即使在一起也沒有意義,當你有外遇的時候,你的婚姻被那個外遇毀掉,這是聖經很清楚的教導,在婚姻關係當中,婚姻的關係是絕對的排他性,大家要記得,這是大家要遵守的,這個一旦出問題,甚至連耶穌來看,這個婚姻已經被毀掉了,雖然你們還住在一起,但已經不是婚姻了,已經被你的姦淫毀掉了。「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犯姦淫了;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(太19:9)

4、獨身恩賜

        還有談到每一個人都要結婚嗎?當耶穌說不能隨便離婚的時候,耶穌的學生說:「既然是這樣,不如不娶。」(太19:10)結了婚要離婚這麼麻煩,那麼可怕,那乾脆不娶,耶穌說:「話不要說太快,你不一定做的到。」因為神說我們許多人是要在婚姻的狀況中,才會健康才會快樂,但不是說每一個人都非得結婚不可,耶穌講了一句話很有趣,他說獨身是恩賜:「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,唯獨賜給誰,誰才可以領受。」(11節)有的人是為了天國的緣故不結婚。所以我們不要講婚姻講到一定的程度,認為不結婚是怪人,不結婚不行。其實獨身是恩賜。

Ⅴ、保羅勸告

1、聖靈充滿的表現:詩章對唱、讚美感謝、敬畏順服

        保羅對婚姻也有一些勸告,這個勸告,我今天只講其中一點,要從以弗所書第五章17節開始講:「不要作糊塗人,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。不要醉酒,酒能使人放蕩;乃要被聖靈充滿。當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、彼此對說,口唱心和的讚美主。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。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,彼此順服。」(17∼21節) 因為17節到33節是整段,其中在22節從一般的關係轉到婚姻的關係,21節是鑰匙節,是把兩段連接在一起,這個21節應該放在22節那邊?還是放在21節呢?在傳統的解釋上就有很大的爭議,因為放不同邊,解釋就完全不同,我今天沒有足夠的時間能夠詳細去討論,在週報的牧函上有稍微談一下最近的兩個學派之爭,你們回去再自己看。
我只是要指出其中的一點,「不要作糊塗人,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。不要醉酒,酒能使人放蕩;乃要被聖靈充滿。」(17∼18節)這個是前段。這個前段只有一個命令,後面都是分詞,那個命令就是,「要被」,只有這個是命令。後面是當你被聖靈充滿之後,會產生一些表現,那是分詞,一個被聖靈充滿者的表現,他會用「詩章、頌詞、靈歌、彼此對說,口唱心和的讚美主。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。」(19節)是會唱歌,遇到事情時常常會感謝讚美。第三個就重要了,第三個表現是會「敬畏基督,彼此順服。」(20∼21節)這裡是重點,彼此順服是在講婚姻還是不是?應該不是。因為前面講的是教會,但問題是如果在教會的弟兄姊妹都要彼此順服,那在婚姻裡面不是更需要彼此順服嗎?但是在這裡就有了爭議,有人認為不是,那是在講教會,跟婚姻沒有關係,婚姻講到的是妻子要順服丈夫,丈夫不必順服妻子,因為後面所講的順服的關係,都沒有講到丈夫要順服妻子,這就引起很大的爭議。而且「頭」也是一個問題,因為教會與基督的關係用來比喻丈夫與妻子的關係,教會與基督的關係能夠完全和妻子與丈夫的關係一樣嗎?這也是一個爭議,因為在教會與基督中,基督一定是我們的 主,祂是我們的頭,又是我們的 主,有人就解釋說:「頭就是 主,主就是頭。」另有些人說:「頭是頭,主是主。丈夫是妻子的頭,但是丈夫不是妻子的 主。主才是要絕對的順服聽從,頭就不是。」

2、婚姻合一的奧秘:順服捨己、頭與身體、愛與敬重

        下面一段就很長了,保羅提到那是個奧秘,我大概只能夠講他們的對稱是什麼,讓我們看的出來,「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如同順服主。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;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。」(弗5:22∼23節)丈夫是教會的救主嗎?應該不是。這個比喻在這邊應該斷掉了,頭的部分是丈夫是妻子的頭,基督是教會的頭,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,所以我們不能說丈夫是妻子的救主。「教會怎樣順服基督,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。」(24節)這節是一樣的,妻子不只是要順服丈夫,而且是要凡事順服,而且好像順服 主一樣順服,所以妻子順服丈夫是沒有問題。可是丈夫要不要順服妻子,這是一個問題,因為都沒有提到,那怎麼說呢?聖經說:「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,可以獻給自己,作個榮耀的教會,毫無玷污、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的身子;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。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,總是保養顧惜,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,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(有古卷在此有:就是他的骨他的肉)。為這個緣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(25∼31節)所以在這裡強調頭與身體的關係是在婚姻當中,是連合的關係,是一體的關係,可是保羅說:「是極大的奧祕,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。」(32節)但是運用在我們的婚姻裡面就是:「然而,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一樣。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。」(33節)
這裡面你注意看,這裡面有三個對稱,第一個對稱是教會順服基督,基督為教會捨己,這是第一個對稱。所以順服與捨己是對稱的,這個要很小心喔。我們想一想,如果一個丈夫可以為妻子捨己,那應該自己的意見也可以捨吧?有人說:「不行,生命可以捨,意見不能捨。」這我把他稱作「死鴨子硬嘴巴」,就是到死也要堅持自己的意見為主,我要作決定,這個不對喔。因為妻子要凡事順服丈夫,丈夫要凡事為妻子捨己,因為這是教會與基督關係的,所以是順服與捨己。第二個是頭與身體的關係。「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」(23節)「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,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」(29∼30節)基督是教會的頭,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頭與身的關係不是順服的關係,順服是與捨己對稱。頭則與身體對稱,頭與身的關係是合一的關係。頭與身體的關係是要連在一起的,兩人要成為一體,若分開呢,身體就死了,這點很重要。希臘人認為頭是生命的來源,因為他們看到頭被砍掉,人也就死了,所以頭很重要,是生命的來源,我們現在認為是心臟比較重要。頭是要管理的,要作決定,所以順服是因為他是頭,其實不是,希臘人的觀念,頭是生命的來源,是身體生命的供應者。整段聖經裡面,沒有提到基督要教會順服,完全聽祂的命令,都沒有,聖經提到的是基督怎麼樣去照顧教會,頭怎麼樣照顧身體,聖經說:「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,可以獻給自己,作個榮耀的教會,毫無玷污、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的身子;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。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,總是保養顧惜,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。」(25∼29節)所講的都是照顧,頭與身體的關係,不是單向順服的關係,順服是雙向的,順服與捨己是對稱的,頭與身體強調的是合一,這是奧秘。最後保羅建議「然而,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一樣。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。」(33節)所以這裡提到的順服,強調的是愛與尊敬的關係,可是很多時候,我們的解釋是把頭拿來與順服對稱,這是最大問題的來源。

Ⅵ、結論: 基督的心為心

        我們要學習基督怎麼樣當頭,他到世上來給我們留下的榜樣是這樣,「…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」(腓2:3節)我想這是順服最好的解釋,就是看你的配偶比你強,這個叫作謙卑,這個叫作尊重。「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」(4節)不要自私,不要只顧自己的事情,不管你配偶的需要,這是第二個。第三個他稱作基督的心,「他本有神的形象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。」(6節)不強權,宣稱這是我的權利,這是婚姻要順服一個很重要的學習。「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。」(7節)我想這是順服最好的解釋――你們「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」(5節)。但願我們在婚姻中,看配偶比自己強,看見配偶的需要,也能以基督的心為心。虛己、彼此順服,一起來經營神所賜給我們的婚姻。
「主耶穌,婚姻是我們一生最重要的關係,也是神你為我們設立的,我們一生的幸福在這當中, 主,可是多少時候,我們沒有好好的經營婚姻,或許是我們的觀念,或許是我們的軟弱,求神幫助我們,每一個家庭,每一個婚姻當中,都可以活出基督的樣式,我們能夠在 主裡面互相尊重,互相照顧,互相體貼,求 主聽我們的禱告,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,阿們!」